关闭广告

原配打"小三"8年后再被刑拘 "第三者":下衣被扯掉裸露

中国新闻周刊1661人阅读

2017年,在河南郸城县吴台镇政府院内的一桩婚外情引发的冲突,在八年后再起波澜。

崔某某是吴台镇工作人员,他致离异女子晋某怀孕后,经人调解,在2017年4月,崔某某补偿给晋某9万元,让其流产。



崔某某与晋某在2017年签订协议 图/受访者提供

两个月后的一天,崔某某妻子杨某某因殴打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随后又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被刑拘并批捕,羁押四个多月后取保候审。

崔某某妹妹崔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时隔八年,原以为这场纠纷已画上句号,但在今年9月28日,杨某某再次因侮辱罪被刑拘。“我嫂子本是无辜原配、最大受害者,只是打了两巴掌,却因‘第三者’不依不饶而重新立案,重复追责,被关押至今,还有公道吗?”

晋某则对中国新闻周刊称,当年自己被殴打,衣物被扯掉致其隐私部位裸露,“感觉自己活不下去了”,一度喝下农药轻生未遂。她认为,杨某某当年的处罚过轻,此次被追究刑责,“是迟来的正义”。

下衣被扯掉

郸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3日上午,晋某与杨某某在街头争吵后,杨某某先行离开。晋某到吴合镇人民政府院内找镇领导。崔某某的母亲李某某闻讯到场,与晋某再起争执。

不久后,崔某某的两位妹妹驾车到场。晋某被两人撕扯倒地。崔女士拉拽掉晋某的下身衣服,围观群众拾起衣服盖在晋某身上时,崔女士的妹妹崔某乙打了晋某的头部两下,并将盖在晋某身上的衣服掀掉,围观群众再次将衣服拾起给晋某盖上。最后赶到的杨某某打了晋某两耳光,并摔了其手机。

晋某回忆称,事发当日,杨某某先辱骂自己,之后又电话叫来多人到镇政府院内殴打自己。当中崔某某的两个妹妹将其下身裙子扯掉,杨某某将其上身内衣扯到脖子处,令其隐私部位裸露。“当时我蒙了,感觉不能活了”,晋某说,崔某某妹妹带到现场的另一位戴口罩女子还拍摄其隐私部位并散布视频,围观者一度高达百余人。

杨某某则表示,当天晋某先骂自己,和她对骂时被人拉开,她电话告诉了崔某乙自己被骂一事后就回去做饭。后因忘记买鱼再次去街上时,听说晋某在镇政府院内打婆婆,便骑三轮车到场。当时晋某躺在地上,自己打了晋某脸两下,把她手机摔了,之后就被人拉走。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场视频显示,最后到场的杨某某仅打了晋某耳光,并未掀扯其上衣。

据判决书记载,崔某某两位妹妹在场时间仅约6分钟。崔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天自己和妹妹要去娘家,途中听到晋某与母亲在镇政府院内争吵的消息,到场后看到晋某用头顶着母亲,气愤之下打了晋某,当时院内共有几位工作人员和劝阻者,院外有围观者,不清楚具体多少人。

2017年6月15日,郸城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杨某某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同年10月和11月,郸城县公安局又以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杨某某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



2017年,杨某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图/受访者提供

检方指控,崔某某的两个妹妹犯强制侮辱罪,于2018年2月被提起公诉。次年,郸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崔某某的两妹妹实施犯罪行为是因晋某与崔某某有男女关系引发的,其犯罪目的是向晋某发泄不满,破坏晋某的名誉。当众撕下晋某的下衣,使晋某身体裸露被多名群众围观,其公然侮辱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其行为不符合强制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是符合侮辱罪的犯罪特征。其行为构成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管制两年。

崔女士承认自己打人不对,但认为处罚过重。崔女士的妹妹崔某乙当时处于哺乳期,被判处管制两年。此事令两人家庭争吵不断,一度闹得要离婚。

关于案发现场的视频,晋某对中国新闻周刊称,因涉及隐私,不便提供。

八年之后再被刑拘

自杨某某被取保候审以来,晋某多次向公检法反映有关杨某量刑的问题。郸城县公安局于今年9月28日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杨某某涉嫌侮辱罪被刑事拘留,10月25日经郸城县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周口市看守所。



2025年10月,杨某某涉嫌侮辱罪被逮捕 图/受访者提供

“不知道为什么时隔八年还要再拘留我嫂子。”崔女士说,警方并未告知有新证据。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本案中杨某某在2017年已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被刑事拘留并后续取保候审,意味着案件并未终结,因此即便时隔八年,若基于新证据重启侦查仍未超过追诉时效。

关于再次拘留的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一是存在涉嫌侮辱罪的犯罪事实,即杨某某参与的行为符合“以暴力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的特征;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结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法定刑包含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徒刑以上”标准;三是有新证据证明上述犯罪事实,如案件中可能补充的现场视频、证人证言等,且此前取保候审未导致案件终结,司法机关可基于新证据恢复侦查程序。

晋某则称,这是她持续维权的结果。她认为,杨某某打电话是叫人到场,有组织作用,处罚过轻;当时涉嫌侮辱者并未尽数惩处,如戴口罩拍摄视频女子,导致其隐私在线上线下双重暴露,严重侵犯性羞耻心,她曾因此事多次申诉。

2024年7月,郸城县检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中提到,晋某认为漏判的李某某和杨某某,未实施侮辱行为;戴口罩女子将案发视频传播无其他证据相印证。至于晋某所称的判决书隐瞒其喝农药自杀、涉案人员触及其隐私部位,在原侦查卷中无相关证据,截至庭审前晋某各环节陈述均未提及。



晋某多次申诉后,河南省人⺠检察院于2025年8月出具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 图/受访者提供

有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杨某某最初因扇晋某两个耳光的“殴打他人行为”被行政拘留,针对的是轻微暴力行为,虽然行政处分不影响刑事追究,但关键在于两次处理基于同一行为。此行为已通过行政拘留作出评价,后续再以同一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就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核心精神,程序上存在明显瑕疵。

胡磊强调,本案存在程序争议点: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侮辱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仅当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才由检察院公诉。本案系原配与第三者的私人情感纠纷引发的冲突,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但并未达到“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混乱”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标准,若后续司法机关对杨某某提起公诉,其公诉程序的合法性仍需进一步举证说明。

就上述问题,郸城县公安局局长王之栋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该案不仅是单纯的行政案件,还存在刑事追责的内容。像侮辱、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通常先进行行政法层面的认定,再根据证据变化,决定是否上升为刑法评价,这符合法律精神。本案当前已经移送到检察机关,很快将开庭审理,届时新证据会在质证环节中呈现。

他特别提出,该案涉及司法解释的变化,案发时部分司法解释尚未出台,随着侮辱、尤其是网络侮辱的司法解释陆续出台,公安机关也需依据新的解释重新界定行为性质。而公安机关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会根据不同参与者的身份和性质,如组织者、积极参加者等,“特别是多人共同犯罪时,不能只看现场的行为,而要综合评判”。

王之栋直言,案中双方矛盾冲突较强,公检法各环节都会慎重处理,力求在法律轨道上实现公正。

记者:解雪薇(xiexuewei@chinanews.com)

编辑:胡韵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自己责任及连带责任。
猜你喜欢
精彩推荐

我军首批歼击机女飞行员!今年她再次参加两会

环球网资讯 浏览 13762

近7场1胜6负,河床近期战绩非常糟糕

懂球帝 浏览 845

不再有任何限制措施!微软:所有受支持设备都能升Win11 25H2了

快科技 浏览 667

松弛感穿搭太适合秋冬了,减龄又好看

LinkFashion 浏览 461

郭富城携妻女游上海拒绝合影要求 方媛生图被吐槽

快餐娱乐吧 浏览 14865

汪峰演唱会遭遇“掉链子”

一娱三分地 浏览 539

美防长称外国要在美国本土建军事基地 惹怒特朗普拥趸

新民周刊 浏览 4194

左宗棠抬棺西征背后有"十八条扁担" 90岁老人寻其后人

极目新闻 浏览 1822

已故主持人李咏女儿签约经纪公司 以演员身份出道

潇湘晨报 浏览 83261

美国将向乌克兰提供集束弹药 中方表态

环球网资讯 浏览 85331

李嘉诚又要“跑”?

虎嗅APP 浏览 11775

央视公开“点名”孙俪,原来张艺谋没说错

银河史记 浏览 599

政协委员张凯丽:人世间、狂飙成爆款因艺术真实

红星新闻 浏览 15539

推广中奖名单-更新至2025年10月25日推广

黎贝卡的异想世界 浏览 472

郭晶晶也没想到 霍启刚香港火灾后 实现口碑暴增

桑葚爱动画 浏览 192

江宏杰被曝赴日本开记者会 前妻福原爱发声明回应

好丹 浏览 13818

“躺赚”的企查查,是个苦生意?

定焦One 浏览 798

媒体:特朗普2.0亚洲"首秀" 重中之重还是与中国有关

上观新闻 浏览 2771

辛芷蕾拿影后是 “靠运作”?央视都看不下去,为她发声真解气!

娱乐圈笔娱君 浏览 471

公募基金从香港走向世界!

中国基金报 浏览 11862

微软七月上调Office商业订阅价格,一线员工产品涨幅达33%

华尔街见闻官方 浏览 141
本站所有信息收集于互联网,如本站收集信息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20-2022,版权所有 qukanredian.com
沪ICP备20002587号-1